• Post author:

早前與小組查經,其中部分的經文記錄加拉太書3章的內容。當中提到以信心行事,保羅亦指出以信心行事和按律法行事的不同。

正如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加拉太書 3:6‭-‬9

保羅說明了我們承繼福份的因由,這裹指亞伯拉罕的子孫是得福的,那福份甚至遍及於全世界的國家。這裹亦提及誰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是那些因信稱義,信靠神的人。若我們是信靠神行事的人,就會有兩個接續的結果︰一) 我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; 二) 我們都是承繼神給予亞伯拉罕福份的人。
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着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」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着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着所應許的聖靈。加拉太書 3:10‭-‬14

在信心的另一面,保羅利用行律法為本作對比。首先,他說明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,只要我們一不能滿足律法書中的條文,就會活在罪中,因為律法沒有耶穌的拯救我們可以信靠。只是靠行律法的人,永遠不能被神稱為義。再者,他指出行好律法的人,最好的情況只是使人活著,生存在世界上,與神為我們預備的福份毫不相關。

亞伯拉罕的福是耶穌基督。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他自己承擔了律法的咒詛,使人能脫離律法的咒詛,得自由。我們不只是活著,更能被神稱為義,得到所應許的聖靈。

以律法為本 —-> 以信心為本

耶穌基督

被咒詛 —> 活著 —> 被稱義 —> 得祝福

耶穌基督就像以律法為本和以信心為本的分隔線,是人被咒詛和得祝福指示牌。

用信心行事,聆聽神的說話,按真理決定事物。在常理中,這是不太可行,因為在世界的意識中,不做好風險管理,不做好計劃行動,不用盡一切灰色位置,這是傻瓜的行為。在個人層面上,也是因難,內心帶很大的挑戰,舊我與新我的對論,屬世界和屬神的價值觀爭論。話雖如此,若我們選擇以信心為本,就讓我們不回頭,勇敢跟隨聖靈的方向,忠心以屬神的價值觀行事。活在自由裹,這是蒙福的道路。

那麼,以信心依靠神行事,是褔還是禍?我相信這是褔!絕不是禍!

Leave a Reply